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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BA纪实连载44:主宰94总决,乔丹不服者神经刀斯塔克斯是个疯子

2025-04-15 00:38:55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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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一讲,回顾了实力和勇气俱佳的尤因,遭遇严重伤病困扰,仍然带领纽约前进。 作为纽约黑帮帮主,尤因未能抓住94年和99年老流氓退役的两次机会,抱憾终身。

本章,我们着重介绍纽约黑帮的另一名主力成员,约翰斯塔克斯。88年奥克利加入纽约之后,成为尤因最得力的助手。两双王拳脚了得,身板敦厚,不仅在内线极大地分忧尤因,而且对他的保护也起到决定性的作用。尤其是菜鸟尤因大伤之后的几个赛季,如果没有奥克利的内线护航,后果不堪设想。有奥克利在,谁都不敢动乔丹,同样有他在,尤因的日子也滋润了许多。当然,骨子里奥克利只服乔丹,退役后也说到纽约之王尤因比大学时期要软。

91-95年莱利时期的鼎盛纽约黑帮,飞禽走兽层出不穷。大猩猩尤因,老橡树奥克利,恐鸟麦克丹尼尔,疯狗斯塔克斯,小头鬼梅森,痞子马克杰克逊,鼻子哈珀等等。我就搞不懂,长相帅的一匹的帕特莱利,经管着一家动物园。就相貌而言,除了斯塔克斯还能看,有鼻子有眼的,其他皆是歪瓜裂枣,体态异形之流。一言难尽的外表,着实触目惊心,令人过目难忘。

之前可爱的老橡树奥克利,神似金刚的尤因都已经开了单章介绍。这里细说,把最好年华都送给纽约的个性球星斯塔克斯。拼命三郎斯塔克斯是我非常喜欢的类型,甚至超过尤因。巅峰时代的纽约尼克斯,球场上的智商表,安东尼和奥克利并列第一,尤因第三,痞子蔡杰克逊第四,哈珀第五,斯塔克斯基本不存在有智商。梅森和奥克利这种恶棍,精通大小损招,常年用武力恐吓对手,特别会利用身体打球,时不时技痒还搞票大的,却能常年混迹场上游刃有余,绝非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泛泛之辈。尤其是梅森,坏牡蛎一般的大白眼镶嵌在破铜烂铁分割的小夜壶,配上比太平洋还宽的肩膀。总之,身体架构指定超标了,智商指定是超常了,他竟然是一个学霸,你敢信。奥克利之前也细说过,也是张弛有度,审时度势的老油子。

如果斯塔克斯有不错的智商和球商,纽约揽下一冠如探囊取物,可惜他真的没有。没有智商也有好处,就莽夫一名,莽对了可以创造奇迹,上头了则毁天灭地痛失好局。决定尼克斯94年季后赛大起大落的是斯塔克斯,神经刀疯狗都无法形容他的关键。7场总决赛的变数,在他手里就有决定天堂还是地狱的三次机会,不料他都做出了最差选择。那些年,纽约主场两万多名铁杆球迷时常大喜大悲,人均寿命因为斯塔克斯的疯狂,保守估计得减少5-10岁。如果知道智商不用上税,纽约球迷会在斯塔克斯25岁那年就发起众筹,为他聘请一名幼教。只要学会3>2,纽约大概率拿下一冠。

常规时间到,按时间主轴介绍约翰斯塔克斯。1965年8月10日,他出生于美国俄克拉荷马州塔尔萨市,是社会上的小混混。 NBA生涯从打酱油学起,成为了一个明星,入选最佳防守,当过最佳第六人,深受球迷的喜爱。斯塔克斯长着娃娃脸,其实是一条比特,认死理。斯塔克斯身体素质其实极好,敏捷和弹跳都非常优异,但是篮球基础差了点,运球过高,运球靠前,运球节奏变化少,护球不太理想,总感觉要吗运球过肩要吗要被断。

塔尔萨城区的北部,州内第一大毒品集散地米娜,就是斯塔克斯的出生地。据说空气中弥漫着大麻味道,当地的小狗都能成为瘾君子。斯塔克斯兄弟姐妹六个,祖母一直带病,从小饥寒交迫。好在母亲从小教诲让他远离毒品与犯罪,篮球成为他最忠实的伙伴。斯塔克斯高中期间,在名不见经传的塔尔萨中心高中打过一年篮球。84年进入罗杰斯州立大学,和皮蓬差不多,主业杂物,偶尔上场打酱油。因为一个学生破门而入斯塔克斯的宿舍,学校竟然让他和室友赔偿损失的公物。作为报复,斯塔克斯偷了该学生的燕舞录音机,而被开除。85年春,转校到俄克拉荷马大学,由于抢劫喜获免费就餐5天的福利。之后因吸食大麻第二次被学校开除。在西夫韦超市当搬运工,练就一身金刚铁骨。在母亲的要求下,斯塔克斯磕磕碰碰地延续着自己的大学时光,86年加入塔尔萨社区学院,最后又回到俄克拉荷马大学修满了学分。

在大学期间,斯塔克斯基本没有系统地训练过篮球,野路子出身的他好在身体天赋异常出色。不幸的童年和过早地踏入社会,养成了他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,他只是单纯地喜欢打篮球,长期制霸野球场导致产生了他觉得自己适合打篮球的错觉。讲道理,如果疯子打小经过专业系统的篮球训练,他的篮球基本功和处理球的能力会好很多,加上他天生的跑跳能力,硬朗的身形,日后成为全明星不在话下。

关于斯塔克斯的身高众说纷纭,本人觉得他是193,这种身高的他当不了控卫,因为运球不够稳,大局视野不行,传球差;又打不了分卫,因为不够高。最关键他当时一点名气都没有,横行野球场的技术本质上相当粗糙,所以88年选秀期,斯塔克斯名落孙山。是年9月以自由球员的身份和勇士签约龙套,一年后被裁,只好在业余联赛糊口。

90年尼克斯主力控卫,痞子蔡马克杰克逊身体状态不佳,尼克斯给了疯子一个试训的短合同。毕竟半路出家,在NBA这种职业素养很高的对抗中,身高体重没有优势,技术也有明显短板的斯塔克斯,单靠弹跳和冲击力表现得非常一般。眼看自己就要上交酱油瓶,斯塔克斯雄起了一把,居然想在太岁头上动土。只见他运球冲进禁区,跨步强起直面尤因毫无畏惧。哪根葱啊这是,以为自己是乔丹哪,敢拿老子来背书。大猩猩一怒之下,拦腰一个抱摔,斯塔克斯倒插葱之后,手捂膝盖倒地不起。这搁在近期中国,老年人常用的伎俩碰瓷。那时候,实诚的疯子可是真的伤了。他只是想到自己又要被辞退,心中窝火找个方式发泄,不料尤因心想:成妾做不到啊!!

合同期意外受伤,临时工斯塔克斯至少可以在尼克斯赖到完全康复。正是这一扣,斯塔克斯的勇气,弹跳能力受到球队的关注,尤其是尤因的认可。硬汉尤因自己早年也是飞天遁地的主,可惜过早膝盖重伤,看到自己致伤了斯塔克斯膝盖,多少有点内疚。慢慢接触下来,大家发现斯塔克斯除了有点一根筋,做事太轴,骨子里其实是个爷们,还挺纯的。

“讹人是不是,大伙都看到了,他讹,讹人,你,你给我起来。”

“你相信我不,你相信我,我就起来。”

“好,我相信你,你先起来。。。。”

就这样歪打正着,斯塔克斯无心插柳的一扣,让自己成为豪门纽约尼克斯的一员。养伤期间,尼克斯后卫塔克恰好受伤,斯塔克斯养好了伤居然躺平后得到尼克斯的一份合同。这比低端联赛有一顿没一顿强上百倍,该彻底豁出去拼了。由于有着出色的身体素质,加上自己努力拼命,他渐渐在球队站稳了脚跟。进攻中靠着一手不错的三分,防守端靠着不惜力的死缠烂打,他进入了常规轮换阵容。跑动起来虎虎生风,干拔投篮决绝果敢,娃娃脸全凭自己的努力打出来了。如同恶狗护主一般,撵上就下死口,对上谁都不怂,不服就干,干输了还不服,简直无法无天,完全不在乎自己的斤两。斯塔克斯和皮蓬,米勒等大腕都有动手记录,小场面不胜枚举。这种个性其实在球队中非常有号召力,许多球星珍惜自己的声望和身体,不愿意这样,也怕受伤。但是斯塔克斯这种心比天高,起点卑微的小人物,反正光脚不怕穿鞋的,拼出来的都是挣到的,往往敢打敢拼。这一年,斯塔克斯25岁,他在尼克斯被正式接纳。

91年帕特莱利空降纽约,寻思着如何搞定乔丹。91年季后赛,尼克斯首轮就被公牛横扫了。总决赛,SHOW TIME五星湖人都摁不住老流氓,靠进攻已经证明无法限制乔丹。神算子请来活塞防守教练迪克哈特,打算复制活塞的乔丹法则。毕竟尤因,奥克利这两人的内线屏障当时在联盟是首屈一指的存在,对付公牛的卡特莱特和格兰特绰绰有余,加上肌肉棒子梅森,想想都会笑。麦克丹尼尔这个混球也够皮蓬喝一壶的,杰拉德威尔金斯(电影的弟弟)也是天生好弹跳可以一定程度地限制乔丹,疯狗一般的斯塔克斯贴身消耗乔丹,马克杰克逊毫无疑问强于阿姆斯特朗。这么看来,只要打得足够强硬,纽约优势了呀!!

不得不服帕特莱利,看人看事都特别准。纽约是自己老家,是比洛杉矶还牛逼的特大城市,金融时尚之都,家乡篮球需要振兴,责无旁贷。何况尼克斯开出的是天价合同,自己也是荣誉满身,衣锦还乡,好不风光。要打好家乡篮球,必须扎根当下,根据现有条件制定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方案。

尤因,奥克利,斯塔克斯,麦克丹尼尔,马克杰克逊,梅森都是身体劲霸的狠角色,通过催生好他们内心深处的野蛮基因,才能发挥出最大战力。纽约黑帮相较活塞有过之而无不及,同样是打架界扛把子,奥克利更年轻,篮球实力还远强于马洪。尤因更不用说,已然是东部第一中锋,何况还有孔武有力的年轻狂人梅森。麦克丹尼尔如狼似虎,有着相当的即战力,攻坚打硬仗不输皮蓬。杰拉德威尔金斯的弹跳和身体硬度,斯塔克斯的拼劲和外线能力,都将大派用场。痞子杰克逊也步入巅峰。帕特莱利经过精打细算,倚仗尼克斯内线优势,只要掐死皮蓬,打赢公牛有相当的胜算。乔丹毕竟还是人,一个人优势,架不住四个劣势啊!!

帕特莱利仅仅通过一个赛季的磨合压榨,就率领尼克斯取得了51胜的佳绩,后半段越打越好,以东部第三进入季后赛。91-92年的尼克斯,比活塞更可怕的是他们更为强壮,而且身体强度好得离谱。尽管有了恶意犯规吹罚,但是身体力量爆炸的尼克斯内线,实力已经冠绝联盟。如果乔丹无法在外线力挽狂澜,打出足够的优势,公牛凶多吉少。

一冠在手的菲尔杰克逊,面对执教湖人四冠在握的神算子,加上尼克斯内线实力强大无比,难免心虚,举棋不定。公牛和尼克斯在季后赛次轮如期而遇,禅师忧心忡忡,不是空穴来风,属实来者不善啊!

91-92赛季,尼克斯主力是中锋尤因,大前锋奥克利,小前锋麦克丹尼尔,分卫杰拉德威尔金斯,控卫马克杰克逊。替补斯塔克斯,梅森,范德维奇和安东尼。主力阵容防守联盟位居联盟前列,得分也相当不俗,尤其是攻坚战能力突出。

斯塔克斯82场比赛全部替补,场均出场25.8分钟,却可以拿下全队第二高的13.9分,1.3抢断,44.9%命中率,关键是场均有3.3次三分出手,给尼克斯外线提供了极其重要的火力支援。没打过瘾的疯子,还去扣篮大赛露了几手,讲道理他的身体素质没的说,就是基础差点导致人球合一的能力稍差。

92年季后赛东部半决赛尼克斯打公牛,打得异常激烈,鏖战七场方分出胜负。奥克利其实一点不想离开公牛,被尼克斯用伤兵卡特莱特交易到尼克斯。工于心计,兵行险着,帕特莱利用奥克力盯防卡特莱特收到奇效。期间数次卡特莱特被奥克利凶狠地安排在地上也没啥办法,身体力量不行,打架又打不过。斯塔克斯毕竟还是替补,面对乔丹的防守,场均出场24.6分钟,可以拿下13.7分,3.1篮板,3.3助攻,42.9%属实不易。毕竟自己算是菜鸟,乔丹可是如日中天。

乔丹31.3分,5.7板,4.3助攻,47.4%命中率。讲道理,面对最巅峰的乔丹,斯塔克斯拼劲十足,协助威尔金斯能将乔丹命中率控制在这个低位,防守能力已经非常突出了。只要上场对上乔丹,斯塔克斯马上开启疯狗模式,对乔丹是寸步不离,比他媳妇还贴心。抑扬顿挫的污言秽语,配合着无时无刻不杵在乔丹腰部的双肘,有节奏地输出着。搂腰,搭背,袭胸,拉钩上吊,无所不用其极。绕前防守乔丹也是格外积极,在有限的上场时间,尽自己能力消耗着老流氓。配合内线的补防,无数次,乔丹突进内线就成肉夹馍。得亏奥克利或多或少念了点旧情,但是老流氓身体素质是真硬,一点伤都没挂到。其他球星,如果是这种待遇,多半非死即伤,哪里还能里突外投,场场如此。

第一场尤因发挥出色,尼克斯胜出,公牛没有了主场优势,也结束了两年多来公牛全胜尼克斯的记录。彰显尼克斯强劲的实力,和对路的打法。毕竟公牛作为卫冕冠军,底蕴还是雄厚,韧性十足,两队打得你来我往,有来有回。

其中第六场,斯塔克斯打出了自己的成名作,在限制好乔丹的情况下。倚仗疯子的超强发挥,尼克斯拿下第六场,强行将比分扳成3比3。斯塔克斯上场27分钟,14投9中,抢下27分,并有3板,4助攻,5抢断的疯狂演出。而乔丹被防得25投9中,仅得21分,失误高达7次。这是我见过的分卫中,和巅峰乔丹对位发挥最好的一次,没有之一,打疯了的斯塔克斯,攻防两端都可以曝出令人叹为观止的能力,恐怖至极。但是他有一个致命的问题,就是稳定性比较差。这点和皮蓬一样,发挥时好时坏,阴晴不定。这一站,野鸡变凤凰,疯子斯塔克斯让乔丹彻底记住了自己,毫无名气的毛头小子,瞬间成为纽约球迷的宠儿,终于受到了帕特莱利的重视。毕竟能让巅峰乔丹打抢七,没两把刷子不可能。

可惜第七场,飞人归位,轻取42分,有惊无险地淘汰了尼克斯。帕特莱利磨合尼克斯的第一年,已经给公牛吓出一身冷汗。实事求是地说,一直以来内线公牛真的太差了,这一赛季整体实力尼克斯强于公牛不少。如果乔丹多一场发挥失常,公牛就凉了。

92-93赛季,随着威尔金斯的离队,斯塔克斯逐渐坐稳了主力,数据稳步增长。这一年帕特莱利带领尼克斯获得60胜,实力更上一层楼,排名东部第一战绩,而且防守端只让对手场均得到95.4分,是联盟防守最好的球队之一。公牛57胜,位居次席。常规赛尼克斯更是三胜公牛,表现出极佳的竞技状态,力求报过去两年被公牛淘汰之仇。

两支超级球队如期会师东决,尼克斯坐拥主场之势。此时已经两连冠的公牛,内部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声音,尤其是乔丹,被爆出在比赛期间在大西洋城彻夜豪赌。常规赛3-1心理优势,坐拥主场优势,尼克斯两个主场打得风生水起,极其硬朗,先声夺人。

尤其第二场,结束阶段斯塔克斯的那记扣篮华丽至极,永远将乔丹装裱成了背景帝。比赛还剩46秒,尼克斯91-88领先公牛。疯子外线持球,尤因上提掩护,跟过来的阿姆斯特朗被尤因弹飞。斯塔克斯顺下一片坦途,快速运球跨步起跳,几乎平筐,侧身换手左手拿球砸进篮筐。正面封盖的眼镜蛇格兰特和补防过来的乔丹无能为力,望球兴叹。这个扣篮也锁定了公牛的败局。下场的斯塔克斯捶胸顿足,目空一切,主场球迷情绪高涨,瞬间被点燃,这让我想起了坎爷立领。

前两场,乔丹形同梦游,打得效率低下,面对里弗斯和斯塔克斯的轮番消耗,办法不多。强突内线,也是铜墙铁壁,七手八脚密不透风。关键是尤因和奥克利很好地保护了前后场篮板,乔丹发挥失常,公牛无计可施。

NBA纪实连载44:主宰94总决,乔丹不服者神经刀斯塔克斯是个疯子

第三场回到公牛主场,乔丹迎来了更坏的消息,被曝出之前不顾球队备战,彻夜豪赌的实据。结果第三场,乔丹进攻端完全迷失,18投仅仅3中,好在他抢下了8篮板,11助攻,2抢断,2盖帽。多亏了皮蓬12中10,狂下29分。恰好斯塔克豪斯和乔丹一样,也发挥失常。公牛在皮蓬的带领下终于赢下一场。如果再输,乔丹无疑成为公牛的历史罪人。强如乔丹,也会因为彻夜豪赌影响状态,被证实之后,心态动摇,加剧状态波动。

好在队友适时站了出来,皮蓬,帕特森发挥完美,悬崖勒马,及时止败。之后乔丹调整过来,逐渐找回了状态,公牛连扳三局,4-2淘汰了强大的尼克斯。这个系列赛是乔丹一辈子的黑点,玩物丧志,没有皮蓬要遭。也就没有第一个三连冠了。

93年东决真的可惜,2-0领先的大好局势,尼克斯缺乏经验,没有把握住,机不可失啊!!

93年夏天三连冠的乔丹,因为父亲的意外以及赌博风波,去棒球场玩票两年。斯塔克斯和尼克斯一道迎来了自己的巅峰。坐稳主力的疯子,场均19分,3.1篮板,5.9助攻,1.6抢断,42%命中率。这一年,防守端场均只让对手拿到91.5分,纽约黑帮的窒息防守令人心惊胆裂。

如何跨过没有乔丹的公牛,之前章节已经说得很细,这里就不提了。直接说总决赛的斯塔克斯。

94年总决赛,尤因对大梦,最好的盾对上最强的矛,但是主导战局的却是疯子斯塔克斯。巅峰的他,在前六场比赛中都没有低于19分,发挥出色。前五场比赛,力助尼克斯3-2领先火箭。关键的第六场,斯塔克斯在第四节有如神助包办了16分。而且这场比赛他最后出手三分之前,三分球8投5中,手感火热。终场前1分33秒,疯子投中2分;终场前1分17秒,他射进3分把比分追至82-84只差两分,一个人扛着尼克斯续命。最后5.5秒,空位接球的斯塔克斯,有点犹豫,被数米之外补防过来的大梦干扰到出手,导致球队失利。如果最后时刻果断出手三分,依据当天的手感,已经取下27分的斯塔克斯极有可能成为尼克斯历史上的救世主。 讲白了,最后的三分绝杀机会,是斯塔克斯一个人拼出来的,但也是他自己犯浑白瞎了。

之后斯塔克斯说,第六场最后时刻,其实他是想顿一下,骗取奥拉朱旺的犯规。不料大梦腿脚太快,居然控制住了身体,而且跑跳中触碰到了皮球。

总决赛第三场,斯塔克斯最后时刻三分出手被奥拉朱旺犯规,当时3分被侵犯,只能罚篮两次,导致疯子两罚全中还是时间不够,遗憾输掉比赛。那么第六场,最后5.5秒,之前斯塔克斯三分已经8投5中,显然直接出手三分更稳妥,可以一招制敌。如果造犯规不成就输了,如果被犯规2罚全中最好是加时,有一罚不中也输了。所以斯塔克斯的智商在最后时刻阻碍了他成为英雄。一步错,步步错。

最要命的是,这个球的失误导致斯塔克斯心理出现严重失衡,关键时刻掉链子。急着想证明自己弥补过失,却欲速则不达。关键的第七场,莱利还是给了疯子无限开火权。在尤因表现不输大梦的情况下,斯塔克斯全场18中2,三分11中0,严重失常,形同卧底的他拱手将胜利让给了火箭。赖以生存的三分绝技在最关键的一场比赛颗粒无收,大概是斯塔克斯命中注定了一些事。为什么不换下斯塔克斯,让他浪投,这个问题莱利的回复是:我选择相信自己的队员,只是他运气不好,没有投入那些空位而已。

极具讽刺的是,次年斯塔克斯成为NBA历史上第一个,单赛季投中200个以上三分球的球员,一共投进217个三分。

神经刀斯塔克斯,防守端非常努力,拼尽全力。进攻端起伏较大,稳定性不好是他最大的问题。从监狱打到全明星,真也是没谁了。也许他真的不是特别优秀,但是考虑他的起点和努力,1993年NBA最佳防守第二阵容、1994年NBA全明星阵容、1997年NBA最佳第六人奖,应该已经是斯塔克斯的极限了。

98年去往爵士,状态下滑的疯子已不复当年。25-33岁,斯塔克斯将生命中最好的8年毫无保留奉献给了大苹果城。他的忠诚,勇猛,喜怒皆形于色的那张娃娃脸,永远留在了纽约球迷的记忆中。如果说94年,纽约的失利是神经刀斯塔克斯,神鬼莫测在主宰。斯塔克斯效力纽约的其余六年,队伍实力不俗却颗粒无收,只能赖老流氓护食太狠,不给机会啊!!

讲道理,93年东决,我真的不希望斯塔克斯打败乔丹。但是94年总决赛,我可以接受斯塔克斯和尤因夺下一冠,哪怕另一方有我个人极其喜欢的大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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